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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商业三者责任险、肇事司机赔偿顺序
发布日期:2018-01-15    作者:孙新律师
有网友咨询,其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投保的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如何赔付,自己是否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问题。对于此类问题主要涉及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肇事司机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赔偿顺序或赔偿规则。今天与大家分享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肇事司机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责任承担问题。
一、交强险的特点及赔付原则
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具有强制性投保、限额赔付、赔付的范围既包括物质损失也包括精神损失的特点。赔付的原则不区分责任比例(无过错),优先赔付的原则。
二、何谓商业三者险以及赔付的原则
商业三者险即第三者商业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责任保险。其主要特点为赔偿数额、赔偿比例依据保险合同约定,一般情况下只赔偿物质损失,不赔偿精神损失,同时还应遵守免赔情形的约定。
三、承担赔偿责任的顺序
对于投保交强险以及三者责任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以外第三人损害时,赔偿责任承担顺序为: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并且不区分事故责任比例;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比例数额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责任比例由侵权人予以赔偿。另外,对于精神抚慰金可以主张在交强险范围内有限赔付,以规避商业三者险对于精神损失不予赔偿的风险。
四、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仍需赔付的五类特殊情形
1、驾驶人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毒驾发生交通事故的;
2、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3、保险公司违法拒绝承保、拖延承保或者违法解除交强险合同的;
4、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的;
5、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的;
王蔚律师提示:
1、商业三者险赔付与交强险不同,一般在增加保险车辆危险性的情形下,比如改装车、非营运车从事营运、酒驾毒驾等情形下,商业三者险不承担赔偿责任,当然是否赔偿以及如何赔偿,要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
2、对于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交通事故,可以要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您有任何有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欢迎留言、致电,一起交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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