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慧平律师感悟(十五) 如何做一名被法官,检察官尊敬的刑辩律师?
贾慧平律师感悟(十五)如何做一名被法官,检察官尊敬的刑辩律师?如何做一名被法官,检察官尊敬的刑辩律师?其实,并没有很高深的学问。如果一名刑辩律师对事实证据高度负责,对当事人高度负责,在法庭上不颠倒黑白,不胡说八道,而是据理力争,态度谦卑,足矣。法官,检察官与普通人除了职业特殊之外,他(她)同时也具有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只要被普通人所反感的,法官,检察官一定都会反感。对一个自大狂的刑辩律师,对一个只知道商业运作一心赚钱,不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刑辩律师,对一个夸夸其谈,没有真才实学,嘴巴尖尖腹中空,一看就是一个骗子型的刑辩律师,如何不会令法官,检察官反感?这种反感是普通人的情感,并非法官,检察官出于职业的反感。目前我们的刑辩律师之中,如此“败类”律师何其多。虽然,我们目前尚未形成法治的环境使法官,检察官可以无忧地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力,但是,我们的大多数法官,检察官并非总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并非总是像某些激进人士所批评的那样,违背事实和证据作出一些不公正的裁判。不要埋怨法官,检察官没有采纳刑辩律师的辩护意见,是不是你刑辩律师根本就没有找到案件的“痛点”。需要反思的是,我们的某些刑辩律师是否本身就是一个糊涂的刑辩律师,不仅不反思自己辩护工作的失误,反而将法官,检察官所发现的案件改判的理由据为己有,贪天之功,再向社会大肆虚假宣传?我们的刑辩律师是否是不仔细阅卷,在法庭调查阶段“沉默是金”或“玩失踪”,由助理在打理,只是在辩论阶段仅就案件总体问题做点评,巧言令色,“以小博大”?如此,如何能得到当事人的尊敬?如何能得到律师同行的尊敬?如何能得到法官,检察官的尊敬?需要知道的是,“人不哄地皮,地皮不哄肚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