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应当何时退赃或退赔?
“退赃、退赔”即属于法学理论概念,在法律实务的涉财物犯罪中常被引用,并在《刑法》第六十四条,《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二十四、一百三十九、二百二十五、四百五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一百四十四、四百八十八条均有关于“退赃、退赔”的明确规定。所谓退赃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罪犯及其委托人依据法律法规主动或被动性的将非法获得的财物直接退还给被害人或者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所谓退赔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罪犯因犯罪所得的赃物已被其非法处置或者毁损而无法退还被害人原物,而采取折价方式直接赔偿被害人或者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