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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日期:2017-11-14    作者:姚雷律师
核心提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关养老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由编辑为您介绍。
  养老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由此可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经验编辑小提示:
  有关离婚时养老金的分割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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