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哪些情况下结婚证不予办理
一、办理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内地居民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华侨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四)外国人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哪些情况下结婚证不予办理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非双方自愿的;
2、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3、未到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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