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被法院冻结,转让目的无法实现如何办?
A公司与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B公司将其持有的C租赁公司900万元的股权,以500万元现金转让给A公司;协议签订时A公司付款70万元,股权转让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剩余价款;
A公司
支付70万元后不久,C租赁公司收到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据上述法律文件,因B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已将B公司持有的C租赁公司的上述股权予以冻结,已无法转让。A公司收到C租赁公司的通知后,认为《股权转让协议》已无法履行,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法院判决支持。
该案中A公司与B公司之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效。因合同的目的已不能实现,一方要求解除协议,B公司取得的70万元股权转让金已没有法律依据,故应当返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原因在于B公司,故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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