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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如何计算
发布日期:2017-09-20    作者:110网律师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 

  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证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劳动合同无效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 

  (1)造成劳动者工资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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