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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怎么办理?
发布日期:2017-09-07    作者:李丹律师
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是什么?必须公证吗?怎么办理公证?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去哪里办理?请阅读下面的文字了解关于房屋赠与公证的内容。
1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赠与书;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屋证存单等;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2赠与房屋过户必须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接受赠与房屋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屋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有权受理的公证机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可以请求赠与人到赠与人住所地赠与行为发生地或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4赠与公证费标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取,最低取200元。各地费标准上下一般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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