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办理购房合同公证的费用怎么算?
发布日期:2017-01-06    作者:赵双剑律师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用以合同成交价计算,按成交额的比例计收(司法部委托的境外律师公证收费例外)。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后,签订出售合同再进行公证的,每份合同只收200元人民币手续费。
  国家发计划委员会、司法部计价费(1998)814号文件对公证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标的额 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取。
  标的额500001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 0.2%;标的额10000001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标的额20000001 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 0.1%; 标的额50000001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标的额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 0.01%。
  公证费实行当事人平均分摊的原则,当然也允许当事人一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多承担或全部承担公证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公平的。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