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入境游、国内游)核发
发布日期:2017-08-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事项名称: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入境游、国内游)核发 办理部门: 社会事业局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 85339086
联系地址: 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65号窗口 事项类型: 上报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
申请材料: 计调人员履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财务人员履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3个具有导游证的导游劳动合同复印件
1.设立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经营场所的证明
6.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现场勘查意见书》
法律依据: 《旅行社条例》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办事步骤: 第一步:: 申请人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名。
第二步:: 申请人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社会事业局文化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第三步:: 社会事业局收到申报资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作出初审意见,上报成都市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