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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房子归谁?
发布日期:2017-08-23    作者:赵双剑律师
婚前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房子归谁?

对于房子的归属,一般人都以房产证上写的名字来确定,但现实中存在很多夫妻是一方出资买房但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此种情况下如何认定房子归属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通常来说,能出相关证据证明是己方出资的话是有可能拿回房子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的规定可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屋真实权利归属的一方才是真正的房主,房子并不必然属于名字写在房本上的人。那么问题的关键就在需要哪些证据来证明房子是属于自己出资购买的,所以当夫妻中一方对房屋真实归属有异议的时候,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资金来源等,一旦发生房屋归属纠纷,能拿出这些证据的一方就有可能成为真实的权利人。
谈及房产权归属纠纷,很多人以为收集证据就要打官司,其实并不一定,需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说通过举证能说服对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也是很好的处理方式;通过打官司来解决房屋归属问题也是一种方式,无论哪种方式,选择一个对保护自身财产最有利才是正道。如果对于房产相关法律一窍不通,有一个婚前买房专业律师的介入帮助还是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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