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单位初审
发布日期:2017-08-1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对象
企业
办理条件
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有熟悉商用密码产品知识和承担售后服务的人员以及相应的资金保障;
3.有完善的销售服务和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所需材料
1.《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申请表》
2.《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单位主要人员登记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4.安全保密制度
5.售后服务制度
6.拟销售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备并且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构受理并发给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3.初审和报送:受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密码管理局。
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登陆网上办事大厅,并选定需申报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2.选择“在线申办”,需登录单位账号(新用户要先注册)。
3.上传电子版材料。
4.查询办理情况、审核意见等,可能需补充完善材料。
5.如通过审核,则提交纸质原件(或复印件)。
6.如受理,受理机构将材料上报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
7.告知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意见(如补充材料、不予受理等)。
8.如审批通过则下达许可证件,然后向申请人发放证件。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国家密码管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承诺期限: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国家密码管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办事窗口
广东省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管理中心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详细地址:(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一马路东湖北30号东园宾馆3623房 (邮寄地址)广州市合群一马路省委大院11号楼广东省密码管理局
联系电话:020-87186367、87186227、87186247、87186702
交通指引:地铁1号线至东山口站,地铁6号线至东湖公园站,公交811、813路至合群马路站,步行至东园宾馆即可。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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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73号)
《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管理规定》(2005年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