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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系列案例之五:律师介入,成功阻止违法征地!
发布日期:2017-07-27    作者:孙新律师
  王振东是淮安市清河区的村民,并在自己的村上承包有耕地,进行农业生产。街道办于2013年进行招商引资,引进了某地产公司,选址确定在王振东村的土地上,需要占用村民的耕地100余亩。王振东的耕地正好在征地范围内。在补偿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形下,街道办强行占用了王振东和村民的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王振东无奈只能先暂时接受街道办不公平的补偿。之后王振东认为自己的权利被街道办侵犯,感到十分的愤慨,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随后与北京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取得了联系。
    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团队通过对王振东土地被征收的真实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决定首先对街道办的征地行为从程序和实体上进行彻底调查。在律师的指导下,王振东向与征地拆迁相关的各级行政机关提交了申请材料,要求公开与征地相关的信息,对征地的合法性展开了调查。果然不出律师们的意料,在清河区国土资源局的回复中得知王振东的土地是在没有被批准征收的情况下被占用,街道办的用地行为明显是违法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要经过上级有权的政府批准。对于街道办这种未批先征的违法行为,律师们决定请求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查处。德凯律师以最快的速度起草了查处申请,指导王振东向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提交了申请。请求依法对街道办的违法用地案件查处督办,归还申请人的承包土地。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对申请书反映的情况给予了高度的重视,随即向淮安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通知,要求淮安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并向被申请人公开,接受监督。
    德凯律师通过一封查处申请书从根本上对街道办的违法用地行为给予致命的打击。按照通知淮安市国土资源局联合清河区国土资源局对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最后做出了公正的处理。对于已经开工的违法建设,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和其他相关设施,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同时清河区纪委对于涉事的街道办领导给予了严厉的处分。
    征收土地的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和自己的信息优势,把自己的利益置于被征收人之上,致使很多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该拿到的合理补偿没有拿到。征收方这种违法用地的行为必然经受不起法律的追究。被征收人应该果断的选择法律维权。当事人在自己的权利被街道办侵犯后,应第一时间聘请了专业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运作,对征地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最终使违法用地的行为受到了该有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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