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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系列案例之二:承租房被拆,补偿找谁要?
发布日期:2017-07-26    作者:孙新律师
苏先生是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人,2005年苏先生因伤下岗失业,为了一家人的生计,苏先生在该区承租了一家店铺,租期10年,苏先生将店铺装修后开了一家小饭馆,后来生意越来越好,2007年苏先生将饭店重新装修,扩大了规模。但是20129月份,宝鸡市陈仓区政府为了进行旧城综合整治项目需要征收苏先生的房屋,但是却给予苏先生极低的拆迁补偿款,苏先生因而没有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在苏先生不同意签字的第二天早上,苏先生惊讶的发现其饭店周围竟堆满了高达1米多的废石块,出入都必须爬过废石堆,更别提饭店的日常经营了。看到这一情形,苏先生怒不可及,这不是明目张胆的逼迫自己搬迁的吗?抱着坚决维权的信念,苏先生经他人介绍,找到了专门办理拆迁案件的北京德凯拆迁律师团为自己维权。

    
考虑到委托人苏先生的饭店已被堆满了废石块这一情况,为了避免委托人苏先生财产损失的扩大化,德凯律师立即连夜起草了一封律师函,并立即向陈仓区人民政府发出,表明了委托人维权的信心,同时要求陈仓区政府慎重处理委托人苏先生房屋的拆迁问题,建议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纠纷。为了深入调查案件情况,调取有利证据,德凯律师建议委托人苏先生分别向立项、规划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有关政府部门对委托人的申请事项作出了回复。

    
首战告捷,两位律师并未因此懈怠,而是集中运用手中证据材料,以拆迁方并不具有任何拆迁合法手续为由向宝鸡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在提起行政复议之后,德凯团队律师四处奔波,同拆迁方沟通、协调、斡旋,以自己独到的见解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向拆迁方陈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并提出了协商解决事件的合理方案。在团队律师的连日辛劳之下,终于,在复议决定作出之前,拆迁方主动同委托人苏先生进行谈判,双方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一致,苏先生最终取得了令其满意的拆迁补偿款,案件到此完美终结。

德凯拆迁律师深知被拆迁人在拆迁维权之中的所想所求,因而不会一味只是追求案件的胜诉,而是更多的从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出发,快速有效的为委托人争得权益,避免委托人因繁琐的诉讼程序而遭受不应有的损失,真正做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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