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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系列案例之五:河北石家庄棚户区改造,如何争取补偿利益最大化!
发布日期:2017-07-26    作者:孙新律师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从2004年,辽宁在全国率先启动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但全国棚改启动始于2008年,此后棚户区改造大张旗鼓的在各地兴起。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2005年开始,在东北三省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201374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发〔201325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确立了全面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的大趋势。棚户区改造主要侧重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共四个部分。并且,棚户区改造也常常最容易假借“公共利益”旗号进行征收。那么,棚户区改造真的是一项纯粹的民心工程吗?显然是值得商榷的。其实是以的商品房开发。
    河北省石家庄市居民赵先生石家庄市赵先生是石家庄电热厂的的职工,职工的生活区位于和平路育才街交叉口东南角,是个已有50多年历史的老小区。只要遇到阴雨天,让小区的居民苦不堪言———小区很多楼房已成危旧房屋,上下水管道老化,门窗老化破损,跑冒滴漏严重。令人高兴地是把小区列入了棚户区改造计划。通过整体征收改造,居民住了50多年的老旧房,将置换成钢筋混凝土结构、拥有70年完整产权的新楼房。
    然而在谈补偿的期间,政策是居民可以采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除了可以调换住宅产权外,大家还可以选择商务办公楼(写字楼)产权调换,赵先生当初就是电热厂的职工,单位福利分房后就一直在此处居住,有承租证的面积是50平米,30年前自己建设了一个小屋子在旁边,当时的周边房价7千左右。棚改办找其谈补偿的问题,赵先生有两个儿子,自己除了上班没有其他的生活来源,他是希望可以拿到几套房子加一些货币补偿争取拆迁房屋的利益最大化。于是赵先生联系到了德凯律师团。
   德凯律师团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进行了案件研讨,选出经常做棚户区改造的律师,律师介入后去该小区查看,该小区公共设施损坏严重,很多楼梯水泥都已脱落,居民生活环境很差。德凯律师团首先给棚改办发了律师函,把赵先生诉求及原因述说清楚,并外加分析棚改要因家而异、关注民生。把老赵家的特殊情况向政府部门做了一个陈述。然后开始调查项目的立项与规划等相关审批手续,查找项目的违法点,通过道理与压力的齐头并进,互相施压。不到4个月,赵先生就顺利拿到了满意的补偿,两个儿子住房也有了着落。赵先生也可以安度晚年了。
   如果您也想提高补偿,想争取拆迁房屋利益最大化,如果您也遇到同样的问题所困扰。详细可电话咨询010-5165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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