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追加公司股东为被告的案例
成功追加公司股东为被告的案例
案情简介:
张明(买方)与A公司(卖方)于2015年9月签订《焦煤购销合同》。该合同中明确约定A公司提供给张明的煤的具体品名及规格、单价、扣罚标准依照张明签订的大合同为准、所有指标成分由A公司承担。张明支付给A公司购煤预付款共60万元.后A公司提供了一部分煤,因质量不合格被扣款,再不给张明提供煤,也不退还张明预付款。张明多次找A公司及股东协商解决此事,对方置之不理,一拖再拖。
裁判结果:
A公司返还张明预付款及利息,A公司的三股东对前款A公司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办案心得:
1、精准的解决方案是本案成功的关键。闫小平律师认真细心的分析案情,理清思路,做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针对方案搜集相关证据,使证据环环相扣、一一应证。
2、不辞辛苦,追求公正、办案的效果。闫小平律师去当地调档、与法院沟通、搜集证据多达13次。
3、不卑不亢、对违法的事依法据理力争。闫小平律师机智化解矛盾,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