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老赖”被判拘役两个月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老赖”被判拘役两个月
6月22日下午,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件,被告人易某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据悉,这是该院今年来首起依法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刑事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易某与其妻子于某因购房、承包工程先后向多人借款,2013年9月份左右法院判决易某夫妻共同偿还借款共计55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易某夫妻一直未履行判决结果。之后,各债权人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2015年1月15日望城区法院依法裁定对易某名下房屋进行了公开拍卖,并告知易某将按相关规定及廉租房的标准在房屋拍卖案款中为其预留3-4万元租金。2015年2月11日至2016年12月16日,法院多次通知易某限期腾空房屋、并以公告方式要求易某限期迁出房屋,但易某一直拒不配合。法院于2016年12月6日决定对易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的行为执行了司法拘留,拘留到期后易某仍然拒不腾房。
鉴于易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立案后,依法对易某进行了刑事拘留,并呈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易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于次月迁出了上述房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易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拒不迁出房屋,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遂做出上述判决。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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