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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只登记在我一人名下,且贷款还完了,出卖时需要妻子签字吗?
发布日期:2017-07-13    作者:谢保平律师


【法律咨询】
我和妻子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我名下,贷款已经还清了。现在我俩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如果将来要离婚,离婚前我将房子卖掉的话,需要我妻子同意吗?需要她签字吗?

【律师解答】
虽然你们在婚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及相应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妻子对该房产拥有份额,但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你出卖房屋不需要经过你妻子同意,也不需要她到场签字。
不过如果你把房屋变卖后,不把妻子该得的份额给她,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你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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