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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公公婆婆买了套房子登记在我名下,这是我的个人财产吗?
发布日期:2017-03-15    作者:谢保平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免费法律咨询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免费法律咨询【咨询内容】
我和我老公结婚后,公公婆婆全款出资买了套房子,登记在我名下。
现在我老公想跟我离婚,如果真的离婚,这套房子应该算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知名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 
【知名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虽然婚姻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精神,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以此类推,婚后男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才更符合男方父母赠与房产的初衷。
 
谢保平律师(//www.xiebaopinglvshi.com):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惑,可以加南京谢保平律师的微信号:18601404123 谢律师提供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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