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如何确定托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17-07-11    作者:110网律师
如何确定托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因托运人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的规定;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多式联运经营人依照单式运输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然,多式联运经营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按照其与各区段的承运人约定的相互间的责任,向应承担责任的承运人追偿。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