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某二手车买卖获全额退款案
2016年11月份,温州商人雷某通过网上找到宁波一二手车行购买了一辆奥迪Q5汽车,价格为371000元。雷某购入后,即将汽车开回家。雷某在家开了几天后,发现车子点火器等电子元件出现故障,雷某即将车子开到当地4S店维修,经4S店检测后被告知,该汽车泡过水,已不能保修。雷某当然即感到非常气愤,因为二手车行将车子卖给他时并没有告知该情况。雷某随后即找二手车行理论,要求二手车行给个说法。但二手车行的回复是该车是他人寄卖的,他只是中介方,而且合同上已写明,车子过户后即视为对汽车检测完成。总之,就是要雷某自认倒霉。对于二手车行的说法,雷某即气愤又无奈。无法理论,那就只能找法律途径解决了,于是,雷某找到了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温作团律师咨询。温律师分析了相关案情后认为。二手车行将一泡水的汽车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按市场价卖给了雷某,显然违背了市场交易的诚信原则。合同中所立的过户完成即视为买方车辆检测完毕属于严重的显失公平条款。根据《合同法》54条之规定,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雷某要求撤销二手车买卖合同并要求退还款项的诉请的胜诉概率较高。随后,在雷某办理委托手续后,温律师即着手整理证据、拟定诉状。两天后,即向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又对卖方的财产申请了诉讼保全。由于本案在审理的过程中正好遇到宁波区划调整,原江东法院并入鄞州。2017年4月份,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卖方全额退还款项,买方将汽车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