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辆买卖协议
二手车辆买卖协议
作者:马家强律师
买方:
身份证号码:
卖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就买方购买卖方车辆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情况
车主姓名: ;厂牌型号码:
。
发动机号码:
。
二、车辆价款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款为(不含税费): 元,大写: 元;
2.买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验收审验无误并以_________(现金、银行转账、支票、汇票)的方式支付给卖方车款。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且不存在被抵押的情形。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四、车辆的所有权保留及风险承担
1.买卖双方一致确认:该车辆的所有权由卖方保留至2012年10月31日;买方在此期间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但不得抵押、租赁、借用车辆;在此期间卖方对该车辆享有回购权,回购价款应考虑该车的使用性质、使用范围、使用期间、使用里程等合理因素确定价格,最高不超过 元,大写: 元。
2.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如交通事故等)由买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协议约定将本车交付给买方的,应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买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本车价款及拒绝卖方回购的,应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5、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以及在卖方回购车辆期间买方致使车辆灭失、无法交付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岱岳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协议的生效及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
卖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