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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效合同”?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7-06-29    作者:110网律师
什么是“无效合同”?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无效合同,是指因欠缺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而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无效合同的内容或目的违法,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第三人利益,国家不承认、也不保护这种合同。无效合同的无效是自始、绝对、当然的无效,任何人均可主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当然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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