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现问题了,业主怎么办?
物业和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合同关系,这没错。但是合同讲的是签约主体,物业是其中一方,而另一方不是具体的某一个业主,而且全体业主的代表方----业主委员会。那么房屋出现问题,业主和物业分别承担什么责任呢? 1、在保修期内 (1)向开发商反映,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
(2)可向市民热线12345投诉,市民热线会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及时整改。
(3)若开发商不积极整改,给业主带来利益带来损坏,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已经超过保修期
(1)向小区物管、业主委员会反映。大型维修,由物管或业委会向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通过备案后,由受益业主进行签字表决,在获得三分之二的受益业主同意后,可使用房屋维修资金。
(2)也可由单个业主向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通过备案后,由全体受益业主进行表决。
(3)如果受益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不签字,出现漏水的业主可将其起诉到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房屋有问题,要及时反馈解决
房屋也有一种产品,与汽车、电器一样,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与此相应,它也有自身的“保修期”。根据规定,建设工程在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过了保修期,则损失只能由业主承担,因此,业主如发现问题最好能及时反馈,以便及早找到责任主体解决。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保修期为:
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C、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接受质量监督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的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
E、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双方约定;
F、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