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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借钱买房:搞清楚是否为共同债务
发布日期:2017-06-08    作者:石峰律师
转发自重庆律师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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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男女结婚前女方通常会对男方提出房产要求,若是没有筹钱先付个首付也可,婚后夫妻两共同还贷。如此情形,婚前借钱买房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律师解惑
       法律上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法律上也规定除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情形,其他情况都不得向债务人的配偶偿还债务。若确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则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来说,生活中用于家庭共同支出的项目譬如购买生活用品、子女学费、生病医疗费用等,都属家庭共同债务。
  另一方面,仅用于与个人有关的、与共同生活无关联的、或者虽与共同生活有关联但夫妻对方不同意,靠单方意志形成的债务均属于个人债务。但在实践中债权人往往很难准确判断债务的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根据上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债务,如果债权人要求偿还,一般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承担偿还责任。
        不过有两种情况除外:一是有证据证明债权人有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二是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债权人知道该约定。因此,对于上述问题,在无除外情况下,如果婚后共同还贷,且房屋用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婚前借钱就属于共同债务。


来自婚姻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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