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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被盗,物业公司是否一定要赔偿?
发布日期:2017-05-22    作者:蒋艳超律师
业主家被盗,物业公司是否一定要赔偿?


答:这个事情得分情况讨论。
《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但是,保安服务内容不包含对住户室内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物业公司收取的保安费仅用于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并非是对小区内特定的人、财、物予以管理。只要保安服务达到规定的要求,物业公司就没有法律责任。


住在底层的业主还要交电梯费吗?


答:高层住宅中的首层住户在没有特殊约定的前提下,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运行维护费。
一栋住宅,按所有权可划分为两部分,即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专有部分是指各产权人独立使用的单元空间,共有部分是指不属于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供全体产权人使用的空间、部位、设施和设备。高层住宅的电梯系统属共有部分中的共用设备,共有部分的特性是:产权上属全体产权人所有,功能上供全体产权人使用,实物形态上不能分割给各产权人。按照我国现行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住宅专有部分由产权人自行负责维护管理,住宅共有部分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负责维护管理,其费用由全体产权人分摊。
自然,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也应由全体产权人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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