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如何办?
房产继承公证如何办?
小编来到北三环一家公证处。40多平方米的大厅里坐了十多个人。工作人员说,这些人大部分是咨询房产继承公证的,因此要排号等待,即使是咨询也需等1个小时左右。工作人员看到小编很诧异,解释说:“房产继承公证和其他业务不一样,涉及内容比较多,另外根据您家的情况,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在小编等待期间里,有两家人因时间太长而先行离开。大约40分钟,工作人员通知小编可以进去咨询了。
小编以亲戚家一户实际情况为例进行咨询:今年8月,一对老年夫妇中的女方去世,房产在女方名下,需将房产过户到男方名下。
听完小编介绍,咨询人员先拿出一张单子,“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材料”的内容把整张纸都写满了。咨询人员解释:“办理房产继承,首先要析产。这套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其中一半本身就是男方的。另一半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他本人、女方父母、儿女共同继承。”
继承所需证明材料,首先是房产证明,要有房产证和购买证明,如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收据等。其次是被继承人的身亡证明,由医院或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出具。第三部分是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第四部分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要求被继承人和每一个继承人都要出具,而且要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小编粗略统计,证明资料至少有10份,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继承人移民且更名,还需要继承人提供更名文件及大使馆认证。咨询人员介绍,这些资料准备齐全后,必须在所有合法继承人到场的前提下,才能办理公证。
至于公证费用,受益额大于50万元、小于500万元,按照受益额的0.8%收取。不过,咨询人员也好心提醒小编,“从明年1月1日起,房产登记部门不要求必须公证,如果不愿意交,可以再等等。若办理了公证,过户时可以走绿色通道,能更快些。”
对于自行办理房产继承的市民,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不要遗漏继承人。如果一套房产存在多位继承人而又想将房屋所有权完全归于其中一位继承人的话,依然需要其他继承人确认已放弃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