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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刷单涉嫌这5项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发布日期:2017-04-20    作者:蒋艳超律师
4、敲诈勒索罪
部分刷单人以知道店家靠恶意刷单而获得知名度为由向店家威胁,敲诈钱财,店家出于心虚的心理而被迫向刷单人妥协,私下解决事情。
甚至,有的职业刷单组织壮大起来,反过来以给予店家恶意评论想要挟,强行索要财物,若多次这么做,达到一定程度,即可成立敲诈勒索罪。
5、诈骗罪
专门为了刷单而恶意注册账号或者一开始是正常使用账号的后来沦为长期恶意刷单的人,一旦刷单行为达到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偶尔进行刷单行为的善意账号用户者,不算犯法,但是却是一种违约行为。
小编提醒大家,网络刷单本身就是弄虚作假,并不受法律保护,参与网络刷单的风险很高,且行且珍惜,应尽量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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