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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日期:2017-04-20    作者:李婵律师
  接受购房者委托,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房许可证的情况下,签署房屋认购合同,认购合同的内容将房屋概况、价格等均已明确,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性质,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在起诉前未取得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属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款,并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法院判如所请。本案最后得到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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