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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法院和解执行一起取水权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7-04-13    作者:110网律师
 2015年7月30日,经过全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十余干警一整天的不懈努力,家住全州县才湾镇紫岭村委8户村民自建的饮水管道,在干涸了两年之久后终于又通上了汩汩清泉,一场事关百姓生活饮水难题的取水权纠纷,经过几年的诉讼和执行,最终得以顺利化解。   1998年,申请人唐玉某等8户村民自筹资金在村里某山场修建了人畜饮水工程设施,该饮水设施的水源取水点位于被执行人唐广某家分得的承包责任山内,饮水设施建成之后,一直由申请人管理使用。2011年,当地政府在该山场修建了另一人畜饮水工程设施,该设施的取水点在申请人的取水点下游,供除了8户申请人之外的其他村民使用(包括被执行人)。2013年,被执行人以申请人修建的饮水工程设施取水点在其承包责任山内为由,将取水点用作取水的小水坑挖坏、水管割断,致使被执行人无法取水,影响了申请人的人畜饮水,经过当地政府调解无果,诉至法院。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停止对饮水设施的侵害,排除妨害,恢复争议饮水工程设施取水点的原状。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执行法官经实地调查及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之后,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是世代居住在一起的邻居,而且申请人中还有几户与被执行人是堂兄弟,但经过几年的诉讼纠纷,矛盾早已升级,亲情也难以弥合。执行法官几次下乡调解劝说不仅没有起到一点效果,还让申请人对法院的公信力及执行能力产生了质疑。在对该案进行了风险评估之后,全州法院决定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必须干净利落尽快恢复取水原状。2015年7月30日,全州法院执行局出动干警11人,第三次来到了离县城30多公里远的执行现场。取水点在高山之上,山路崎岖陡峭,细流不断的道路湿滑难行,烈日下干警们个个小心翼翼汗流浃背,半个小时后终于到达争议水源地。双方当事人早已等候在此,但气氛剑拔弩张,双方都丝毫不肯退让,想即可将水池砌好不太可能,又考虑到此类纠纷若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对真正化解矛盾并无裨益,执行法官决定先下山再寻突破。下山后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已经平和了许多,经过2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都作出了退让,被执行人同意申请人在其责任山内的水源地再建一小水池,申请人也同意了让申请人在自建的水池内安装一根小水管,水源共享。下午5点,在全州法院执行干警的见证下,新的取水池终于建成,又经过几次上山下山来回检查疏通管道之后,涓涓清流终于汇入了申请人的水库之中。至此,一起涉及民生,关乎百姓饮水大事的取水权益纠纷终于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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