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民间借贷纠纷中撕毁重贴借条的证据效力
本案要旨: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持撕毁重贴借条起诉的认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案号:(2010)龙民一初字第44号;(2011)汕中法民二终字第62号
审理法院:广东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12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