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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发布日期:2017-03-28    作者:石志忠律师
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只举办结婚仪式,但未领结婚证,现在怀孕,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孩子也不想生了,想做人流,问对方能主张彩礼吗?
律师解答:尽管办了结婚仪式,但因没有领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律上只认为是同居关系,不是合法婚姻关系。依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男方可以要回彩礼。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至于是否人流,由你自己做主,因为你有生育权,且人流与是否退还彩礼没有必然关系。当然,如果生了孩子,依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权利。《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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