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被强制戒毒怎么办?
强制戒毒两年,就是限制人生自由戒毒两年,对于自由的限制不亚于判刑。因此对强制戒毒的人员和他的家属对些都异常焦急和无奈。因为日常办理毒品案件的时候较多,也有很多人问我关于亲属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是应该怎么办的问题,现作如下分析:
强制戒毒,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采取的一种戒毒措施,针对的是吸毒严重成瘾,无法通过温和方式戒毒的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规定,并不是一有吸毒行为就会被强制戒毒,法律为了限制公安机关滥用权力的可能,对强制戒毒措施的适用对象作了详细的约定,其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因此,强制戒毒必须适用于吸毒成瘾人员,并且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适用。
根据2016年12月29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42号《关于修改〈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的决定》修订了《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对于吸毒成瘾的认定主体,程序和标准都有了严格的规定,因此,对于认定吸毒成瘾不符合规定的,都不能适用强制戒毒措施。
根据笔者的经验,公安机关多年来对于吸毒人员的处理已经形成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在认定吸毒成瘾的时候往往具有某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这也给予了我们通过行政诉讼解除强制戒毒的机会。
通常来讲,对于强制戒毒的人,我们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找出公安机关认定吸毒成瘾的主体、、程序和法定标准中存在的疑点和漏洞,推翻公安机关的认定,从而解除强制戒毒的决定,为当事人争取自由。
毒品危害个人健康,危害家庭安定,危害社会,奉劝所有吸毒的朋友早日戒毒。毒品大多是生活空虚的人排解寂寞所沾染,也奉劝家人吸毒的朋友,需要对吸毒人员进行更多的关怀,让他们早日过上充实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