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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发布日期:2017-03-16    作者:110网律师
今日就遇人咨询:20171月份就离职了,但是现在都20173月份了,用人单位却还拖欠他的工资没发。问笔者该怎么办?可他手上没任何证据,笔者也不好办。还有遇到说刚上班没几天就发生工伤事故了,该如何办?综合以上想来想去,最好的办法就是防患于未然。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法律上的判断标准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所以地球人都知道,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登记表、考勤记录、社保记录、个人所得税记录、公积金记录、邮件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问题是劳动者才刚入职几日没这些东东,或者有些用人单位存心规避,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发厂牌/工衣、现金或非公司账户支付工资、不交社保、不交公积金、不用扣个人所得税、工作使用个人邮箱,那又该如何证明呢?最后似乎就只剩下录音、录像了。录音嘛,你可能没机会和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人物有机会沟通,那就只能录像了,你每日总要去上班吧。
 
不过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要具有证明力,当然最好的方法是公证。但是花钱不说,可能你也嫌麻烦,最重要的是你没法将公证员带入工作现场呀!那就自救吧,没事的时候拿起手机录像吧。
 
记住以下几点:
1)最好从进入公司大门时就开始,把公司名称、自己打卡和工作场景、机器设备都等录进去;
2)不要只录一日,有机会多录些时日。尤其是关键时间点,比如离职前些日;
3)把公司某些重要人物录进去就最好了,比如经理、主管、财务、人事、老板娘。
4)拍照前要对手机进行设置,要能显示出拍摄时间和地点!这一点很重要的哦!
5)除非为生计所逼,有机会的确话尽早离开或不进入这样的用人单位比较好。其实这才是上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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