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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什么?
发布日期:2017-03-16    作者:赵双剑律师
一、最新《民法通则》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规定
《民法通则》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从最新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我国已经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低年龄由十周岁下降到八周岁,但由于最新的《民法通则》要在2017年10月1日开始才会正式实施,因此就目前来看,此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低年龄仍为十周岁,原则上具体的年龄段为10周岁-18周岁。
二、法律责任
(一)当事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其主体资格的限制,无法承担民事责任。虽然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承担或在承担民事责任时受到限制,但是他们或她们在侵犯他人权利或利益时应该是直接侵害人,所以他们或她们是不能摆脱成为民事被告的风险。不过虽然他们或她们是被告,但是承担责任或部分责任的主体却是他们或她们的监护人。
(二)监护人
1、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2、《侵权责任法》颁布以后,关于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监护人的责任有了新的规定,虽然在表面上的不同不是很大,但是其深层的价值观变化还是很大的。新的条文如下: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3、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综上所述可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两种。其中他的民事活动由它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同样其自身无法承担民事责任,由他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赔偿费用,减轻其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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