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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售小产权房是否是有效的问题
发布日期:2017-03-09    作者:燕郊王琦律师
关于出售小产权房是否是有效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解释一》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目前法律及行政法规禁止购买小产权房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也对小产权房进行了具体分析,如果经过规划部门规划的,旧村改造项目的小产权房,因是合法建造,根据《物权法》第30条,因合法建造、拆迁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无权的,自行为成立时发生效力。其他小产权房子因为确定取法取得物权,所以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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