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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不支付货款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03-07    作者:杜红涛律师
买卖双方就商品协商后,签到买卖合同后,卖方已经发货了,而买方一直不支付货款,那么卖方可以怎么做?到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条件在下文一一介绍。
  买方一直不支付款项的,卖方可以起诉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2、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如果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3、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申请人需要举证吗?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应该积极主动地配合法院,按人民法院的要求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以利于执行。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应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被执行人在接到人民法院执行书后,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进行财产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自己的财产状况、可供执行的财产以及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财产状况证明文件。
  申请执行人了解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但自行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确有困难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调查。但申请执行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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