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维权专家--张立军律师
认识张立军律师,是我刚毕业实习时的事,我从学校毕业后在一个亲戚的推荐下跟张律师实习。
他其貌不扬,很矮的个子,戴一副大框眼镜,给人的感觉很像一位农村干部。说实在的,刚开始实习时,我还是有些自命不凡的,因为张律师是初中学历,现在的大专是他自学考试拿到手的,经常暗地里笑他“半路出家”,没有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总感觉自己很多法律知识都胜张律师一筹,多少有些不服气。然而时间不长,我就发现张律师一个优点:好学。年过四十的他竟然每天下班后都要带上一大堆书籍和卷宗回家,我问过他,他总是轻描淡写:回家没事,学习学习。
有时候,当事人来到我们事务所咨询,我大都只能从法理角度上去分析,而当事人一旦问的具体些,我就要查阅法律条文了,但如果张律师在,他总能说的八九不离十,每每这时,我总是有些自惭的感觉,张律师在我眼中的形象也越来越接近一个老师了。
记得张律师委托我给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子写起诉状,当事人执意要求把因伤害导致延误农时收割的损失写进去,并且执意要求在诉状里主张具体的赔偿金额,我认为当事人有些“财迷”,心想庄稼又烂不到地里,跟当事人说,这种联系有些牵强。正当我们争论时张律师回来了,他听完后当即批评了我,律师是为当事人服务的,有义务为当事人追求最大的利益,把涉及的损失写进诉状有助于法官做出更有利于原告的判决,你也是农村出来的,应当考虑到这一点,如果你考虑到了没写,就是“故意”,没考虑到就是“过失”!这件事对我教育很大,也使我更深刻理解了“故意”和“过失”的含义。
在平都律师事务所里,张律师是公认的菩萨心肠,代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最多,质量最高,而且是一管到底,分文不取,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他说,法律援助制度本身就是为穷人而设,我们没有理由去吃喝。时间一长,张律师在老百姓当中有口皆碑,也成了平都所里案源最广的律师。
一次一位农民因为征地补偿案找到了平都所,许多律师都不敢代理这个案子,毕竟“民告官”的案子把握不大,反而有可能“栽跟头”,就在主任律师找到张立军时,他正好拍板要接这个案子。一审很快就败诉了,当事人很绝望,要求放弃,但张律师态度却坚决的很:上诉,一切费用我来承担,保证把你的利益争取回来!就这样,顶住了各方面的压力,历时一年半,终于在二审把案子翻了过来,当事人感动的泪如泉涌,手捧着将近两万块钱征地补偿费,跪在地上不愿起来。事后,老汉骑自行车从100多里地的乡下带了一袋子花生和一面锦旗给张律师,张律师硬是塞给了老汉200块钱,说锦旗我留下,这就是对我最大的肯定和信任。现在,张律师提起这事都很自豪地说,标的额不大,但这是我最得意的作品。
做人,就要像张律师那样,富有正义感;做事,要像张律师那样,勤勉好学;做律师也要像张律师那样,做农民的维权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