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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中的财产清单如何例出?
发布日期:2017-02-23    作者:蒋艳超律师
  1、离婚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要列,属于个人财产的不用列了,而且一般不用这么详细,象衣物、被褥、家具等如果价值不高不用列了,当然一定要分清楚也可以写的很详细。
  2、你所列的清单有共有四大项,其中第一项存款最好明确有多少存款,存放在何处。第二项,住房应归谁所有,得取决于住房的性质。如果该住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主张归你所 有,那你得补偿对方一定的金额。第三项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自然归个人,没必要列。而且这一条过于宽泛,空洞,没有实质的内容。第四项居家物品中锅碗瓢勺、衣物、被褥、家具等价值不大,没必要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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