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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品牌营销要注意的问题
发布日期:2009-03-02    作者:110网律师
目前,由于现实中公众的对律师的评价远低于行业原有的定位和期望,甚至公众对律师业存在很大的偏见和负面评价,这就给律师的自我价值定位和品牌定位造成很大的难度,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对自己的价值定位偏高,或与公众的认知和判断相差太远,都会使品牌战略的效果归零.所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价值定位时要采取比较务实的方式,从规模、体制、可持续性发展、专业服务等领域寻找突破口,在此基础上逐步提升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价值定位。

1、根据现在律师事务所体制和内部的管理机制,律师事务所无法像商业品牌的打造一样,通过服务、概念创新、形象创新等方式短时间内成就一个品牌。所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战略应注重借实造名,律师事务所更多的是要借律师之名打造律师事务所的品牌,这在现有的条件下是比较务实的道路。

2、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借名造实上要慎重,要搞清楚借什么名造什么实。基本的原则是律师事务所要根据自我的目标定位和发展战略,借什么名就造什么实,要一一对应起来,并一以贯之。

3、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是由很多现实的社会支撑的,需要长期的积累和发展,不可能某天突然从天下掉下来,所以律师的品牌战略是一个长期的战略,而不是中短期的目标。

4、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打基础造也可以从法律或律师职业的外围开始造名、造势,如公益、教育、公共关系等方面。

5、现实中很多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在专业、规模、团队等上面没有明显优势,就寄希望于概念、模式、事件、新闻、广告、网络等手段一夜成名、一举成名。对此需要慎重对待,名可以造,但必须要有实在的内容来支撑,否则名来得快去得更快。

6、鉴于律师的营销和品牌发展战略尚处于起步阶段,律师在实施品牌战略的过程中,要善于向企业学习,向企业家学习,并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提高。

总之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品牌营销,是一个非常专业和系统的工程,尤其是要适应社会公众对律师心理认知和评价,在积累经验的基础逐步展开,而不能盲目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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