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情形 | 支付双倍工资 | 按经济补偿的标准双倍赔偿 |
1 | 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双倍工资,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最长为11个月 | 无 |
2 |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双倍工资,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最长为11个月。超过一年的期限,不支付双倍工资 | 无 |
3 | 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双倍工资,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最长为11个月 | 无 |
4 | 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双倍工资,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最长为11个月。超过一年的期限,不支付双倍工资 | 无 |
5 |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支付双倍工资不受上述11个月期限的限制 | 无 |
6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跨越新法和旧法的,赔偿金依据补偿金的标准分段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