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需要那些证据
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偿损害的案件,就是我们所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当地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如下: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前后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和现状的证明材料。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伤残的还必须要有相关的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相关证明。
3.需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调理等证明。
4.需要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里出具的因误工导致减少个人的实际收入的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相应的标准计算。
5.需要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的,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的一般不予赔偿。
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
而被告主要是提供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证据来反驳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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