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证书
成都首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证书
都江堰目前正陆续向全市镇、村、村民小组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第一次具有了独立法人资格
(成都商报记者 陈松)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成都,正在发生一件新鲜事———都江堰正陆续向全市20个乡(镇)、243个村(涉农社区)、2347个村民小组颁发相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终于破天荒拥有了完全的市场主体身份。
长期以来,具有社会主义经济组织、民事法律主体的其他组织以及重合于农村基层社会自治组织性质特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来就没有真正的独立法人资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党支部、村委会历来都是合在一起的,既担负着农村基层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又担负着农村集体财产的管理与经营责任。由于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走向市场时,面临诸多难题。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青城山镇泰安村村民因为缺乏大额的重建资金贷款,重建工程迟迟无法开工。去年11月,都江堰成立了泰安村农业合作联社,及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了法人证书。具有了独立法人资质的泰安村农业合作联社向村民提供了贷款反担保,村民们获得了较为大额的贷款,重建工作一下子全面开花。
记者日前从都江堰市政府获悉,该市正陆续向全市20个乡(镇)、243个村(涉农社区)、2347个村民小组颁发相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证书。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具有独特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终于摆脱了束缚,第一次具有了独立的法人资格。
有“法人”扎起 村民获得重建贷款数百万
都江堰市创造性地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法人证书,村民已经初尝甜头
“多亏有了村上的农业合作联社,要不是它给我提供贷款担保,我根本就没有办法贷到款重建住房。”昨日,都江堰市青城山镇泰安村5组村民张前贵在自家正在重建的楼房前唏嘘感叹。他家住房已经修建到第三层了,整个建筑面积有560多平方米,要完成这座住房的重建,他至少将投入资金40多万元。
“我从前在旅游上赚的钱都投到扩大经营上了,地震一来,基本上血本无归,根本没有积蓄来重建住房了。”张前贵想到了贷款建房,但按照灾后重建政策,他最多只能贷款6万元修建仅够自家居住的住房,要想恢复经营,他还需要更多的贷款。张前贵的亲戚朋友也都遭了灾,无法为他提供更多贷款的担保。
去年11月,泰安村及时成立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泰安村农业合作联社。拥有全村集体土地和其他集体资产所有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联社为他提供了贷款反担保,使他在年前就获得了贷款45万元,用于重建自己的住房以及恢复原来的经营性住房。与此同时,泰安村合作联社还为其他7位村民提供了大额贷款反担保,帮助他们获得重建贷款350多万元,目前还有30多位村民的重建贷款也在合作联社的帮助下进入了办理程序。
张前贵一直没有弄明白的是,这个新成立的农业合作联社为何能帮他贷到款?
原因是,这个新成立的农业合作联社拥有该村所有的集体土地和其他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体经济组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为确认其法人地位,专门为其颁发了《都江堰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证书》。
目前,都江堰全市20个乡(镇)、243个村(涉农社区)、2347个村民小组将全部获得相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证书。据都江堰市农村发展局介绍,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第一次具有了法人资格。
核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法人资格
在都江堰市农村发展局,记者看到了该市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的法人证书样本。法人证书的有效期为20年,截止日期与我国第二轮土地承包截止日期相同。证书上盖着两个鲜红的大印,一个是发证机关都江堰市人民政府,一个是登记机关都江堰市农村发展局。
法人证书共分三类,分别针对乡(镇)、村(涉农社区)及村民小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一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统一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被称为主任;村(涉农社区)一级为农业合作联社,村民小组一级名称则为农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均被称为社长。
农业合作联社、合作社法人证书上明确标示着:拥有集体土地和其他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凡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产,包括土地、森林、山地、荒地、水面,以及村组兴办、兼并、参股、联营的企业,甚至集体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均归农业合作联社、合作社所有,经营管理这些资产的权利也归农业合作联社、合作社所有。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则只有管理和经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的职能。
作用:
一本法人证书解决四大历史难题
“不要小看了这本证书,这本小小的证书,可是解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大历史难题。”都江堰市农村发展局农经科科长杨忠熔告诉记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证书首先是确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党支部、村委会从来都没有‘分家’,既担负着农村基层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又担负着农村集体财产的管理与经营责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让其经营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名不正,言不顺’。”
“其次,这本证书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的归宿问题,农村集体资产既不属于村党支部,也不属于村委会,更不是村支书和村长的个人财产,它是属于独立的集体经济组织;第三,它赋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经营集体资产的职能,能将集体死的资源盘活转变成活的资本,通过资本经营,带来经济收益;第四,它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其成员服务的根本宗旨。”
目的: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带动农民致富
“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资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贷款担保只是其功能的一部分,其最终目的还是要盘活资源,经营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走上致富的道路。”都江堰市农村发展局副局长周夏林说,以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般情况下就是村支部书记或者村主任,他们有的忙于公共事务管理,无暇顾及发展集体经济;有的虽然在经营集体资产方面有一定才能,但也因为集体经济组织没有法人地位而束手束脚;还有的甚至根本就不懂得如何经营集体资产,导致集体资产因经营不善而发生亏损。
对此,都江堰市还专门制定了《都江堰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通过选举产生,“只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赞成,还可以聘请职业经理人这样的专业人员进行经营、管理,盘活集体死资源,变资源为资本,再产生收益,将更加有可能成为现实。”
“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是都江堰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一部分。”周夏林表示,都江堰市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中,遭遇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党支部、村委会职权不分带来的农村资产难以盘活的困难。“地震发生后,不少农户在恢复生产重建的过程中需要较为大额的贷款,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等农村基层组织因为其地位问题,在这方面基本上就爱莫能助。我们联系到正在进行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时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以解决农户的燃眉之急。”
“我们就跟当年安徽凤阳小岗村的那些按手印的农民一样,都有去坐牢的可能。”周夏林谈到当初起草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的相关规定时感慨万千,“我们翻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里面既没有赋予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是错误的规定,也没有赋予其法人地位是正确的规定。我们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周夏林表示,证书的颁发,将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公共管理、服务职能与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职能完全分割开,将开辟一个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境界。
成都商报记者 陈松 【 2009-02-28 】 来自四川新闻网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中国成都蜀汉路346号法典律师大楼(四川省高级法院斜对面)
Mobile:13980790988(四川成都李英俊律师) Tel:(028)65850088
QQ:610122990 E-mail:lawyerliyingjun@126.com
//www.86028lawyer.cn
汽车及交通事故专版//lawyerliyingjun.blog.tianya.cn
公司股权/法律顾问专版//lawyerliyingjun.blog.bokee.net
房地产法律事务专版//blog.focus.cn/~lawyerlyj
劳动法律及工伤专版//lawyer028.blog.bokee.net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专版//blog.sina.com.cn/lawyersc
婚姻家庭继承抚养专版//blog.scol.com.cn/lawyerlyj
李英俊律师新浪博客//blog.sina.com.cn/lawyerliyingj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