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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中国文化年鉴》(2011)组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24    作者:王芳平律师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中国文化年鉴》(2011)组稿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本部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各直属单位:
  《中国文化年鉴》由文化部主办,新华出版社编辑出版发行,自2001年开始出版,现已出版九册,面向全国发行。
  《中国文化年鉴》由文化部部长任主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等相关部门(单位)为支持单位,负责年鉴稿件的组织和内容的审定。为切实做好《中国文化年鉴》2011年版的编辑出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稿内容
  《中国文化年鉴》(2011)收录2010年度工作内容。
  二、组稿人员
  每部门(单位)选派一名组稿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文化年鉴内容的组织、撰写、提供、校稿。《中国文化年鉴》(2011)卷首部分将列组稿人员名单。各部门(单位)请于2011年4月10日前,将一名组稿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中国文化年鉴》编辑部,以便开展工作。
  三、组稿时间
  请各部门(单位)将《中国文化年鉴》(2011)的文稿及图片于5月1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文化年鉴》编辑部,具体要求附后。
  联系单位:《中国文化年鉴》编辑部
  联系电话:010-63073017,010-59881677
  传   真:010-63073017
  电子信箱:wenhuanianjian@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文化年鉴》编辑大纲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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