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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要何种情况下不得撤销?
发布日期:2017-01-23    作者:姚雷律师
 一项要约已经达到受要约人处,可被要约人有意接受此要约的话,一般会因此而采取相应的准备。如果每个要约人都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随意的撤销要约,势必给受要约人带来一定的影响。为此法律有了明确的规定,以限制要约人的不良撤销行为。
  我国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不可撤销要约的几种情况。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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