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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召开全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3    作者:王芳平律师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召开全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3〕23号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13年3月27日召开全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自治区政府系统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部署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14︰30,在自治区政府二楼礼堂举行,会期半天。
  三、参会人员
  5个地级市,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部门管理机构,中央驻宁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及建议提案办理处室负责人。
  邀请自治区人大、政协分管领导,人大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四、其他事项
  1.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做好经验交流发言准备,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发言材料电子版于3月27日(星期三)10︰00前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处审核。
  2.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和受表彰人员名单于3月26日(星期二)16︰00前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处。联系人:陶彦华,联系电话:0951-5048731 5027324(传真),邮箱:244801994@qq.com。
  3.请宁夏日报社、宁夏广电总台、宁夏新闻网安排记者到会报道。


附件:1.参会单位名单
     2.2013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受表彰先进个人推荐名额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6日








附件1:
  参会单位名单(59个)


  一、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24个)
  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委、公安厅、监察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审计厅。
  二、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16个)
  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体育局、安监局、统计局、林业局、旅游局、扶贫办、轻纺工业局、招商局、农垦局、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部门管理机构(10个)
  信访局、法制办、金融办、无线电管委会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宁夏消防总队、移民局、博览局。
  四、中央驻宁单位(6个)
  宁夏邮政管理局、宁夏电力公司、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神华宁煤集团。
  五、其他单位(3个)
  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自治区政府应急办。
 
附件2
2013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
受表彰先进个人推荐名额


  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银川市各推荐2名。
  二、政府办公厅、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卫生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林业局、移民局、石嘴山市、固原市各推荐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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