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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举办第九届山东老龄产业博览会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7-01-08    作者:王芳平律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举办第九届山东老龄产业博览会的批复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时间:2016-12-31 09:47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举办第九届山东老龄产业
博览会的批复


鲁政办字〔2016〕226号


省老龄办:


  你办《关于申请举办山东老龄产业博览会的请示》(鲁老办字〔2016〕48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2017年6月16-18日在济南举办第九届山东老龄产业博览会。该博览会由省老龄办、省外办、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联和省贸促会共同主办,所需活动经费采取政府补贴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筹集。


  二、请认真做好博览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邀请有关领导人出席活动的相关报批手续,认真做好展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博览会结束后1个月内,将活动内容、规模、成果、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情况,报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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