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保管人可以使用代为保管的财物吗?
发布日期:2017-01-05    作者:赵双剑律师


  我国《合同法》第372条规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保管人应当严格按照约定保管好约定的物品,并且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保管物,否则造成损害的要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