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索赔公告
发布日期:2017-01-05    作者:齐程军律师
2016年12月8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得利斯(002330)投资者股票索赔案。 

2016年12月8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恒邦股份(002237)投资者股票索赔案。 

在2014年1月2日至2015年12月25日之间买入得利斯股票,并在2015年12月25日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在2013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7日期间买入恒邦股份(002237)股票,并在2015年12月8日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者的投资者,本律师认为可向恒邦股份提起索赔。 
齐程军律师
电话:15995233007   0510-66883007 (可加微信详谈)Email:qichengjun@yingkelawyer.com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钟书路99号 无锡国金中心办公楼30楼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