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新设7个高速公路收费站 同时撤销4个
甘肃将新设7个高速公路收费站 同时撤销4个
2016-09-09
08:50:46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责任编辑:王烁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甘政函〔2016〕143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申请设置白疙瘩至明水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请示》(甘交发〔2016〕40号)、《关于设置G30连霍高速公路玉门匝道收费站的请示》(甘交发〔2016〕41号)和《关于申请设置临洮至渭源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请示》(甘交发〔2016〕42号)收悉。经研究,新设的7个收费站选址合理,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要求,撤销的4个收费站符合实际、理由充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白疙瘩至明水高速公路YK1860+140处设置马鬃山主线收费站、ZAK0+265处设置马鬃山北匝道收费站、ZDK0+470处设置马鬃山南匝道收费站。
二、同意在G30连霍高速公路K2534+440处设置玉门收费站。玉门收费站开通时,同步撤销K2531+852处玉门东收费站、K2541+815处玉门西收费站。
三、同意在临洮至渭源高速公路K91+280处设置玉井匝道收费站、K115+830处设置会川匝道收费站、K147+245处设置渭源匝道收费站。以上3个收费站开通时,同步撤销兰州至临洮高速公路K89+900处临洮南临时主线收费站、天水至定西高速公路LK0+100处路园临时主线收费站。
四、新设收费站的设计、建设要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其收费标准、收费年限要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批准。新设收费站启用前,要积极开展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收费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收费站运营管理。
五、撤销的收费站在新设置收费站开通时,同步封闭并停止收费,拆除收费大棚等配套设施,恢复路面,完善标线、标志、标牌等,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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